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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发表时间: 2013-05-29
 

2012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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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名称及指标解释

1.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指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内,按全部常住人口平均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该指标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

取自统计部门国民经济核算综合统计年报。

2.

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指一个地区的预算内教育经费占同期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

预算内教育经费指中央、地方各级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在年度内安排,并计划拨到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主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的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基建拨款和其他经费拨款。

取自财政部门经费统计报表。

3.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指包括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校教育经费,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

取自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统计报表。

4.

医疗卫生经费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物支出、医疗服务支出、社区卫生服务支出、医疗保障支出、疾病预防控制支出、卫生监督支出、妇幼保健支出、农村卫生支出、中医药支出和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取自财政决算表中医疗卫生实际支出数据。

5.

妇幼保健经费指反映妇幼保健方面的支出。包括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妇幼保健专项支出和其他妇幼保健支出。

取自财政决算表中妇幼保健经费实际支出数据。

6-7.

(常住)人口总数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年度统计的全国人口总数内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

取自统计部门人口统计年报。

8.

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某地区一年内出生人口中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之比,一般以女性人口为100计算。

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和1%调查资料推算,各地区计生部门也有此数据。

9.

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女性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取自统计部门劳动统计资料。

11.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女职工占女职工总数的比例指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女职工占女职工总数的比例。

取自工会系统年报统计资料。

计算方法为:

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女职工/女职工总数×100%

12.

农村技能培训女性占总培训人数的比例指农村技能培训是指面向农村农业劳动力,为了提高其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由专业培训机构开展的各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等。如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等。

取自各级培训机构提供的统计数据。(农业部门负责第一产业技能培训的人数,人社厅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人数)。

计算方法为:

农村技能培训女性占总培训人数的比例=女性参加培训人数/总培训人数*100%

12A.

初次就业女工岗前培训比例:取自总工会统计数据。

13.

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指某地区报告期末,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女性人员占全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重。

取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计算方法为:

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100%

14-15.

城镇登记失业人口:指报告期末有非农业户口,在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不包括(1)正在就读的学生和等待就学的人员;(2)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虽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已经办理了退休(含离休)、退职手续的人员;(3)其他不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员。

取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年报。

16.

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指某地统计年度内,每万个住院分娩围产儿中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现例数。出生缺陷儿是指出生时就存在人类胚胎(胎儿)在结构和功能(代谢)方面的异常。我国目前基于医院的出生缺陷监测的出生缺陷种类主要有 23 种:无脑畸形、脊柱裂、脑膨出、先天性脑积水、腭裂、唇裂、唇裂合并腭裂、小耳(包括无耳)、外耳其他畸形(小耳、无耳除外)、食道闭锁或狭窄、直肠肛门闭锁或狭窄(包括无肛)、尿道下裂、膀胱外翻、马蹄内翻足、多指(趾)并指(趾)、肢体短缩、先天性膈疝、脐膨出、腹裂、联体双胎、唐氏综合症、先天性心脏病及其它。围产儿是指孕满28周的胎儿至出生后7天内的新生儿,包括活产、死胎、死产。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目前出生缺陷的计算方法采用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发生率。

取自卫生厅全省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数据。各市需扩大监测范围代表当地的水平。

计算方法为:

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 = 某地年内住院分娩围产儿中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儿发现例数/该地年内住院分娩围产儿数×10000/万

17.

婴儿死亡率指广东户籍人口中,统计年度内某地区不满一周岁婴儿死亡数与同期辖区活产数的比率。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婴儿死亡率 = 年度辖区户籍婴儿死亡数/同期辖区户籍活产数×1000‰

18.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指广东户籍人口中,统计年度内某地区不满5周岁儿童死亡数与同期辖区活产数的比率。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年度辖区户籍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同期辖区户籍活产数×1000‰

19.

孕产妇死亡率指广东户籍人口每10万活产分娩中死亡孕产妇数(包括妊娠至产后42天内各种原因造成的孕产妇死亡,除外意外事故)。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最小评估单位评估年度内活产数不宜小于5万例。

计算方法为:

孕产妇死亡率 =年度辖区广东户籍孕产妇死亡数/同期辖区广东户籍活产数×100000/10万

20.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指广东户籍人口中,某地区统计年度内住院分娩活产数占同期辖区活产总数比例。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住院分娩率=年度辖区住院分娩活产数/同期辖区活产数×100%

21.

农村住院分娩率定义、计算方法、来源同上。

23.

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指广东户籍人口中某地区统计年度内孕产妇中重度贫血产妇数占同期产妇数比例。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统计年度内产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人数/同期辖区产妇数×100%

24.

产前医学检查率:指某地区年内产前接受过一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与活产数之比。

取自卫生部门妇幼卫生年报。

25.

婚前医学检查率指某地区年内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人数与应检查人数之比。婚前应查人数指年内结婚登记人数(含初婚和再婚)与已婚检但尚未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人数之和。

取自卫生部门妇幼卫生年报。

25A.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指接受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计生部门开展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人数占当年计划怀孕夫妇人数比例。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

26.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指广东户籍人口中,统计年度内辖区按系统管理程序要求,从妊娠至产后28天内有过早孕检查、至少5次产前检查、新法接生和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与辖区户籍人口活产数之比。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户籍产妇系统管理人数/同期户籍辖区活产数×100%

27.

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定义、计算方法、来源同上

28.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指某地区统计年度内妇女常见病筛查人数占同期20-64岁妇女人数的比例。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统计年度辖区实查人数/同期辖区20-64岁妇女人数× 100%

29.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指广东户籍人口中,统计年度内某地区低出生体重儿数占同期辖区活产儿数比例。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 = 年度辖区户籍低出生体重儿数/同期辖区户籍活产数×100%

30.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指广东户籍人口中,统计年度内某地区6个月内接受母乳喂养的婴儿数占同期辖区调查婴儿数的比例。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 =年度辖区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人数/同期辖区母乳喂养调查人数×100%

31.

五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比重: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指某地区年内5岁以下儿童中,患中度和重度营养不良的儿童数与全部5岁以下儿童数之比。

取自卫生部门妇幼卫生年报。

32.

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指广东户籍人口中,统计年度内某地区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人数占同期辖区5岁以下儿童血红蛋白检查人数的比例。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 =年度辖区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人数/同期辖区5岁以下儿童血红蛋白检查人数*100%

33.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指广东户籍人口中,统计年度内某地区按年龄要求接受生长监测或4:2:1(城市)、3:2:1(农村)体格检查(身高和体重等)的3岁以下儿童数(新生儿访视时的体检次数不包括在内)占同期辖区3岁以下儿童总数的比例。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同期辖区3岁以下儿童数×100%。

珠三角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定义、计算方法、来源同上,统计范围是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佛山、江门、惠州、肇庆。

34.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广东户籍人口中,统计年度内接受1次及以上体格检查(身高和体重等)的7岁以下儿童数占同期辖区7岁以下儿童总人数的比例。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统计年度辖区7岁以下儿童接受保健服务人数/同期辖区7岁以下儿童数×100%

35.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数指某地区年内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级单位个数。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是指某地区年内患新生儿破伤风的人数与当年活产数之比。它是反映计划免疫和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工作指标之一。

新生儿破伤风的诊断标准:

①活产婴儿出生后2天内正常吮吸、哭叫;

②生后第3-28天内发病;

③发病后不能吮吸、进食困难、强直抽筋。

以上三项均具备,可诊断为新生儿破伤风病例。但诊断新生儿破伤风还要注意和未严格消毒接生及新生儿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所致的强直、抽筋相鉴别。

取自疾控部门大疫情监测数据,活产数来源于《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①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数 = 某地区年内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级单位个数合计。

②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年度辖区新生儿破伤风发病数/国家年报中的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活产数之和×1000‰

36.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指广东户籍人口中,统计年度内某地区接受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的活产数占同期辖区活产总数的比例。遗传代谢性疾病指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低下,该筛查率可以以其中一种病的筛查率代替。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统计年度辖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人数/同期辖区活产数×100%

37.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指广东户籍人口中,统计年度内某地区接受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活产数占同期辖区活产总数的比例。

取自《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2010),妇幼卫生年报。

计算方法为: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统计年度辖区新生儿听力筛查人数/某年某地区活产数×100%

38.

中小学生视力不良发生率指广东省中小学生中视力不良发生者的比例。

取自疾控部门中小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

计算方法为:

中小学生视力不良发生率=年度辖区内中小学生中视力不良学生数/同期辖区中小学生数×100%

39.

中小学生龋齿发生率指广东省中小学生中龋齿发生者的比例。

取自疾控部门中小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

计算方法为:

中小学生龋齿发生率=统计年度辖区内中小学生中龋齿学生数/同期辖区中小学生数×100%

40.

中小学生超重/肥胖发生率指广东省中小学生中超重/肥胖发生者的比例。

取自疾控部门中小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

计算方法为:

中小学生超重/肥胖发生率=统计年度辖区内中小学生中超重/肥胖学生数/同期辖区中小学生数×100%

41.

中小学生营养不良发生率指广东省中小学生中营养不良发生者的比例。

取自疾控部门中小学生常见病监测。

计算方法为:

中小学生营养不良发生率=年度辖区内中小学生中营养不良学生数/同期辖区中小学生数×100%

42.

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乡镇占乡镇总数的比例指8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的乡镇占全省乡镇总数的百分比。

取自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计算方法为:

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乡镇占乡镇总数的比例=8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的乡镇数/全省乡镇总数×100%

43.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指某一地区、某一时期(通常为一年),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总例数中经鉴定确定为手术并发症的比例。

取自人口计生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年报。

计算方法为: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同期计划生育手术中出现的手术并发症例数/某时期计划生育手术总例数×1000‰

44.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指至某一时点已婚育龄妇女中采用各种避孕措施的人数占已婚育龄妇女总人数的比例。

取自人口计生系统的抽样调查、监测数据或年度报表数据。

计算方法为: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 =已采用各种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总人数×100%

45.

健康档案建档率指广东常住人口中统计年度内已经建立健康档案的人数占同期常住人口数的比例。

取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

计算方法为:

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46.

城乡妇女体质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指城乡妇女体质水平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的人数与总人数的比例。体质合格是指在体质测试中根据《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对受测人群各单项指标进行评分,然后将各项单项指标的得分相加,依据《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对受测人群进行综合评级。

取自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我省每年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各地体育行政部门(含佛山市顺德区)根据每年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抽取本地区的城乡居民进行体质测试,然后将数据报送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进行数据汇总并建立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

计算方法为:

达标率 =(达标人数/总人数)×100%

    达标人数是指根据抽样原则,在抽取测试样本中体质水平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的样本量。

总人数是指根据抽样原则所抽取的所有样本量。

47.

建有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个数。取自教育部门统计数据。

48.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指某地区学前儿童中进入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学习的人数占同年龄组人口总数的比重。一般学前教育学龄人口统计为3-5岁或4-6岁人口数。学前教育机构年注册入园儿童人数又称在园儿童数,是指在单独设立的幼儿园、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及托儿所附设的幼儿班的幼儿数。

取自根据教育部门统计年报和有关人口普查或抽样调查资料推算。

计算方法为:

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学前教育机构年注册入园儿童人数/学前教育学龄人口总数×100%

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指在园儿童中女童人数占全部在园儿童人数的比重。该指标是反映男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情况的重要指标。

取自教育部门统计年报

计算方法

49-50.

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女童指小学学龄人口中正在接受小学教育人数所占比重。

取自教育部门统计年报。

计算方法为:

51-52.

小学五年巩固率/女童指小学五年级在校生数相当于该年级在小学一年级时在校生数的百分比。

取自教育部门统计年报。

计算方法为:

53-54.

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女生指初中阶段在校学生总数与12-14岁学龄组人口数的比重。

取自教育部门统计年报。

计算方法为:

55-56.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初中毕业班在校生数相当于该年级在小学一年级时在校生数的百分比。

根据教育部门有关统计资料推算。

计算方法为:

57-58.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女生初中毕业生中能进入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应届初中毕业生)就学的人数所占比重。取自教育部门统计年报。

计算公式为: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本学年内高中阶段招收初中应届生的实际招生数

×100%

初中毕业生总数

59.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指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中)在校生总数占高中学龄(15-17岁或16-18岁)人口数的比重。

根据教育部门统计年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技工学校统计年报和有关人口普查或抽样调查资料推算。

计算方法为: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数/高中学龄人口×100%

60.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指在中小学学龄残疾儿童人口总数中,正在接受各类中小学教育的盲聋哑和智残以及特殊需要儿童学生数所占比重。

根据教育部门、残联系统有关数据综合计算。

计算方法为:

残疾儿童入学率正在接受各类中小学教育的中小学学龄残疾儿童数/中小学学龄残疾儿童总数×100%

61-62.

未入学学龄残疾儿童少年 / 女童 人数指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但因各种原因未入学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人数。

取自残联系统统计年报。

63.

中小学安全设施达标率。取自教育部门统计数据。

64.

中小学安全知识知晓率。取自教育部门统计数据

65-66.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女性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包括只登记未建立缴费纪录档案的人数)和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人数。

取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66.1.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

取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67-68.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女性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统帐结合和单建统筹基金)的职工人数和退休人数的合计。

取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67.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已建立当年缴费记录)的人数。

取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69-70.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女性: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地方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人员的人数。

取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71-72.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女性:指报告期末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数。

取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73-74.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女性:指某地区报告期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城镇职工人数。

取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75.

生育保障覆盖率指某地区报告期末,参加生育保障的人数占该区域内常住人口的比重。取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报统计资料及科学发展观考核资料。

计算方法为:

    生育保障覆盖率=生育保障参保人数÷区域内常住人口数×100%

生育保障参保人数=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区域常住人口数,需扣除掉常住人口中非本市户籍非从业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和家属统筹医疗的人员、本市人户分离人员(外出务工人员、迁移人员)以及职工退休人员数。

76.

儿童福利机构指收养社会上父母双亡、其他亲属无力抚养的孤儿和经公安部门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社会福利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专门收养儿童的儿童福利机构,另一种是既收养儿童也收养其他收养对象的综合福利机构。

77.

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是指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饮食、住宿等基本庇护和教育、培训、心理矫治等发展型项目的机构,一般与救助管理站相对独立设置。

取自民政系统统计年报。

78.

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指辖区内能给各类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的康复服务机构(残联办、其他办)总数。

取自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

79.

0—6岁残疾儿童服务人数指在县级以上专门康复机构(残联办、其他办)接受康复训练服务的学龄前各类残疾儿童及在普通幼儿园、早教中心接受普通教育的各类残疾儿童数。

取自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

80.

收养性福利单位床位数。取自民政部门统计数据。

81.

城市月均低保标准按辖区城镇平均每人每月低保标准法:本地区月低保标准总和/行政县(区)数。

取自民政厅年报表。

计算方法为:

城市月均低保标准=辖区内各县(市、区)月低保标准总和/辖区内县(市、区)数。

82-83.

地级以上市政府/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指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有1名及以上女干部的领导班子个数占领导班子总数的比重。

取自组织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84-85.

地级以上市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指地级以上市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配有1名及以上女干部的领导班子个数占领导班子总数的比重。

取自组织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86.

地市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指地市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1名及以上女干部的领导班子个数占领导班子总数的比重。取自组织部门统计年报

87-88.

县(市、区)政府/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指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有1名及以上女干部的领导班子个数占领导班子总数的比重。

取自组织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89-90.

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指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配有1名及以上女干部的领导班子个数占领导班子总数的比重。

取自组织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91.

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指县(市、区)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1名及以上女干部的领导班子个数占领导班子总数的比重。取自组织部门统计年报。

92.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指辖区内所有镇(街道)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配备1名及以上女干部的领导班子个数占领导班子总数的比重。

取自组织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93-94.

97-98.

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指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大代表中女代表人数占全部代表的比重。

取自人大系统统计资料。

95-96.

99-100

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大常委委员中女性比例 指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大常委委员中女代表人数占全部代表的比重。

取自人大系统统计资料。

101-102

105-106

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指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协委员中女代表人数占全部代表的比重。

取自政协系统统计资料。

103-104

107-108

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协常委委员中女性比例指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协常委委员中女代表人数占全部代表的比重。

取自政协系统统计资料。

109-110

公务员数/女性: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属于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并确认为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取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资料。

111.

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指某地区年末,居民委会成员中女性人数占全部居民委会成员人数的百分比。

取自民政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计算方法为:

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居民委会成员中女性人数/居民委会成员总人数×100%

112.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指某地区年末,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成员占全部村委会成员人数的百分比。

取自民政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计算方法为: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成员人数/村委会成员总人数×100%

113.

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指某地区年末,村委会主任中女性人数占全部村委会主任人数的百分比。

取自民政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计算方法为:

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 =村委会主任中女性人数/村委会主任总人数×100%

114.

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指某地区年末,委会主任中女性人数占全部委会主任人数的百分比。

取自民政部门年报统计资料。

计算方法为:

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 =委会主任中女性人数/委会主任总人数×100%

114A.

市级女党代表比例:指市党代会代表中女性党代表占总代表人数的比例。取自组织部门统计年报。

114B.

区级女党代表比例:指区党代会代表中女性党代表占总代表人数的比例。取自组织部门统计年报。

115.

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指职工代表大会的女代表人数占全部职工代表人数的比重。职工代表应该由企业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的职责是代表职工群众参加民主管理,对选举人负责。

取自工会系统统计资料。

计算方法为:

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 =职工代表大会的女代表人数/全部职工代表人数×100%

116.1.

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指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该指标是反映女性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重要指标。职工董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利的职工代表。

116.2.

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指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该指标是反映女性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重要指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利的职工代表。

取自工会系统统计资料。

计算方法为:

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全部职工董事的比重 =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人数/职工董事人数×100%

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 =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人数/职工监事人数×100%

117.

依托妇联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取自妇联统计数据。

118.

依托共青团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取自共青团统计数据。

119.

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指某地区一年内,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批准,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

取自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的统计资料。

120.

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人数指某地区一年内,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批准,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人数。

取自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的统计资料。

121.

建有少年法庭:人民法院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矫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建立的少年法庭。包括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合议庭和少年审判庭。 

法院系统统计资料

122.

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取自法院系统统计数据。

123.

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指某地区一定时间内,未成年人(18岁以下)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总数的比例。

取自法院系统统计年报。

计算方法为:

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 =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期犯罪人总数×100%

124.

刑事犯罪受害人中儿童所占比重(14岁以下)指某地区一定时间(通常为一年)内,在刑事犯罪受害人中的儿童数量(14岁以下)占全部刑事犯罪受害人总数的比例。

取自公安部门统计报表《刑事案件综合统计月报表》。

计算方法为:

报告期刑事犯罪受害人中的儿童数量/报告期刑事犯罪受害人总数*100%

125.

刑事犯罪受害人女性比重指某地区一定时间(通常为一年)内,在刑事犯罪受害人中的女性数量占全部刑事犯罪受害人总数的比例。

取自公安部门统计报表《刑事案件综合统计月报表》。

计算方法为:

刑事犯罪受害人女性比重=报告期刑事犯罪受害人中的女性数量/报告期刑事犯罪受害人总数*100%

126.

强奸案件破案率指某地区一定时间(通常为一年)内,公安机关破获强奸案件的起数占发生全部强奸案件总数的比重。

取自公安部门统计报表《刑事案件综合统计月报表》。

计算方法为:

强奸案件破案率=报告期内破获强奸案件数量/报告期内发生强奸案件总数*100%

   破获强奸案件数指某地区一定时间(通常为一年)内,公安机关破获强奸案件的起数。强奸案件即强奸妇女案件,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的案件。

取自公安部门统计报表《刑事案件综合统计月报表》。

127.

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破案率指某地区一定时间(通常为一年)内,公安机关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起数占发生全部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总数的比重。

取自公安部门统计报表《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案件统计月报表》。

计算方法为:

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破案率=报告期内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数量/报告期内发生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总数*100%

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指某地区一定时间(通常为一年)内,公安机关破获拐卖妇女案件的起数。拐卖妇女案件指以营利为目的,用欺骗、暴力、胁迫等手段拐卖妇女的案件。

取自公安部门统计报表《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案件统计月报表》。

128.

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指妇联系统单独建立的,或与民政部门合作建立的,或由民政部门单独建立的,专门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救助和庇护的机构数。

取自妇联及民政、团委系统统计年报。

129.

受救助(庇护)所救助人数指某地区一段时间内,由各种救助和庇护的机构(妇联系统单独建立的,或与民政部门合作建立的,或由民政部门单独建立的)救助的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数。

取自妇联及民政、团委系统统计年报。

129.1.

村居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点比例:指已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点的村委会、居居委会中占所有村委会、居委会总数的比例。取自妇联系统统计年报。

130.

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数指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指某地区在学校之外可供少年儿童开展教育、体育、娱乐等活动,而且具有完整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活动场所和资金来源的少年儿童活动阵地。包括青少年宫(家、站、活动中心)、青少年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军校和命名为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公共场所等。目前有关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数量在共青团系统、教育系统和妇联系统等部门分别统计。

计算方法:把共青团系统、教育系统和妇联系统等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

131.

建有少年宫的市、县(市、区)数指建有少年宫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个数之和。

取自共青团、教育、妇联等部门数据汇总。

132.

儿童友好社区(建有儿童之家的城乡社区)个数指某地区一段时间内,创造、整合社区、家庭、学校、社会力量等各类社会资源和条件,建立起的以家庭教育为核心的关爱、保护和促进儿童发展的支持网络,并能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的城乡社区的个数。

取自妇联系统年度统计报表,包括妇联、民政等部门年度统计数。

133.

家长学校数指某地区一段时间内(通常为一年),为了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帮助家长掌握家庭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改善对子女保育、教育方法,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家长和有特殊需要儿童家长的要求,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家长学校个数,包括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家长学校,街道(乡镇)、村(社区)家长学校,流动儿童家长学校以及新婚夫妇学校、孕妇学校、人口学校等,以及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中开办的家长学校个数。该指标是反映家庭教育指导普及情况的重要指标。

取自妇联系统年度统计报表,含妇联、教育、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的年度统计数。

134.

家长学校培训人次指某地区一段时间(通常为一年)内,有各类家长学校培训当地0-18岁儿童家长的人次数。该指标是反映家庭教育指导普及情况的重要指标。

取自妇联系统年度统计报表,含妇联、教育、文明办、团委、卫生、民政、计生、关工委等部门的年度统计数。

135.

儿童图书出版物指一年内,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机关批准公开出版的,以初中及以下少年儿童为对象的图书数量,不包括九年义务制教育的课本及其补充读物。

取自新闻出版系统统计年报。

136.

儿童音像制品指一年内,经国家正式批准的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以初中及以下少年儿童为对象的音像制品。教材、教辅不包括在内。由于音像制品包括磁带、录像带、CD、VCD、DVD等几种形式,统计时可以先分别计算,再合并计算。

取自新闻出版系统统计年报。

137.

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指某地去年末公共图书馆中供少儿阅读的文献,包括图书、绘本、画册、连环画等,不论其是否装订成册,或页数是否达到49页,均按1册计算。

取自文化系统《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此指标是新增指标,2011年正式纳入统计制度。

138.

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全年面向少年儿童的广播节目播出时间,包括少儿频率和少儿专题节目播出的时间,含节目首播重复播出时间。

取自广电系统《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报表制度》。

139.

少儿电视播出时间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全年面向少年儿童的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包括少儿频率和少儿专题节目播出的时间,含节目首播重复播出时间。

取自省广电系统《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报表制度》。

140.

动画电视播出时间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全年播出的动画电视的时长,含节目首播和重复播出时间。

取自广电系统《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报表制度》。

141.

未成年人参观科技馆人次指某地区一段时间内,有组织的集体参观科技馆人次与零散观众中能够确切统计的未成年人参观科技馆人次的总和。

取自科协系统统计资料。

142.

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人次:指某地区一段时间内,有组织的集体参观人次与零散观众中能够确切统计的未成年人参观人次的总和。

取自省文化厅《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

143.

基层组织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数量指在基层组织中的员工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数。

取自民政系统统计年报。

144.

社区服务中心(站)指在街道层面和社区层面提供各项服务的机构数,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两部分。

取自民政系统社会服务业统计年报。

社区服务中心:是指在街道层面,建设以“一站式”服务为特点的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组织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社区救助、社区治安、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环境和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特别是针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其他特殊群体开展救助帮扶、护理照料、拥军优属等专项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力资源管理、失业登记、社区保险登记与发放、低保资格认定审核、暂住登记等工作。协调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辖区内闲置设施、房屋等资源开展社区公益性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指导和组织社区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

145.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指农村引用自来水人口数占农村人口总数的百分比。

取自农村改水统计年报。

146.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指在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中,18项必测指标全部合格的饮用水样份数占总监测饮用水样份数的百分率。18项必测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

取自爱卫会统计资料。

计算方法为: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18项必测指标全部合格的饮用水样份数/总监测饮用水样份数×100%

147.

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指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与农村人口的比例。集中式供水指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水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统计范围为集中供水人口大于20人,且又输配水管网的农村供水受益人口。农村人口指乡镇(不含县城城区)、村庄、国有农场和林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团场和连队的农业户籍人口,包括经常在家或一年内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并且经济和生活与本互连成一体的人口。

取自水利部门综合统计年报。

计算方法为:

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农村人口×100%

148.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某地区使用符合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的卫生厕所总和占农村总户数的比重。农村卫生厕所的标准是: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不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及时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取自农村改厕统计年报。

计算方法为: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使用卫生厕所农户数/农村总户数×100%

149.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指当年本地无害化卫生厕所户数占当年本地农村总户数的百分比。无害化卫生厕所指:具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卫生厕所。

取自农村改厕统计年报。

计算方法为: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户数/农村总户数×100%

150.

卫生镇覆盖率当地国家卫生镇覆盖率、省卫生镇覆盖率、市卫生镇覆盖率相加之和。

卫会统计资料。

计算方法为:

卫生镇覆盖率= 国家卫生镇覆盖率+省卫生镇覆盖率+市卫生镇覆盖率

国家卫生镇覆盖率=国家卫生镇数量/可创建镇总数×100%

省卫生镇覆盖率=省卫生镇数量(不含国家卫生镇)/可创建镇总数×100%

市卫生镇覆盖率=市卫生镇数量(不含国家卫生镇、省卫生镇)/可创建镇总数×100%

151.

卫生村(人口)覆盖率指当地省卫生村覆盖率、市卫生村覆盖率相加之和。

取自爱卫会统计资料。

计算方法为:

    卫生村(人口)覆盖率=省卫生村覆盖率+市卫生村覆盖率

    省卫生村覆盖率=省卫生村数量/可创建村总数×100%

市卫生村覆盖率=市卫生村数量(不含省卫生村)/可创建村总数×100%

152.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统计范围为各市县城区,地级以上市城区包括所辖各区、镇(街)及各类开发区,东莞、中山市应包括所辖各镇(街)。县级市和县只报城区(不包括农村及其他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是指报告期内市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的总量。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认的无害化处理场(厂)数据为准。未达到无害化标准的处理量不计算在内。如某市县未建成无害化处理场(厂),其无害化处理量为零。生活垃圾产生量是指报告期内市县城区内垃圾清运量总和。

取自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报表。

计算方法为: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153.

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是指污水处理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统计范围为各市县城区,地级以上市城区包括所辖各区、镇(街)及各类开发区,东莞、中山市应包括所辖各镇(街)。县级市和县只报城区(不包括农村及其他建制镇)。污水处理量:指报告期内城市市区、县城和镇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量总和。以《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数据为准。污水排放总量:指报告期内城市市区、县城和镇污水排放量总和。以供水企业供出的全部供水总量乘以0.8系数折算取得。

取自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报表。

计算方法为:

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污水处理量(万立方米/日)/污水排放总量(万立方米/日)×100%

154.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是指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与城区人口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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